物自体可以被认识吗?

物自体能否可以被认识可以归类到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互争中,直到康德开辟了先验唯心主义,算是把二者正确的部分加以统一。康德认为我们对因果律的认识是先验的,我们对外物的认识在于我们的直接客体——“身体”与外界的相互作用,身体对于这种相互作用的感觉是盲目的,我们的知性其加以认识成为了经验。

正因为我们对客体的认识源于对直接客体与其他客体的相互作用,所以那些没有和直接客体产生任何相互作用的客体是不可能被我们认识的。

相互之间不存在相关作用、而是由一个完全空的空间分开的现象之共存,永远不可能成为可能直观的“客体”。

更新于 2018-10-28

叔本华的哲学著作中做广为人知的就是《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中》最广为人知的一句话就是——世界是我的表象。叔本华认为主体和客体之间是不可分割的,所指的客体莫不是以主体为前提,否则就是不可想象的。客体对于主体而言,仅仅是作为表象存在着,每一表象形式均对应着主体的某一认识能力。

正因为世界是我的表象,每一客体均以表象的形式展现给主体,所以人绝不可能透过表象直接去认识事物的本质,也就无法直接认识康德所说的物自体,或是自在之物。主体直观直接客体,直接客体在其他客体的相互作用中,其相互作用的效果通过直接客体被主体所认识。

被叔本华所忽略的是,既然客体之间相互制约和影响,每个客体都被其他客体决定着,那么每个客体也都决定着其他所有的客体。正因为客体之间的紧密联系,每个客体不但包含着自己,也包含着其他客体全部的形式。每一个客体表象,每一个表象形式均包含着这个世界的全部本质。所以,人完全可能认识物自体,去认识事物的本质。

更进一步说,不仅人可能认识物自体,就连动物和植物也可能认识物自体,这里我会纠正叔本华的另一个错误。叔本华在其论文《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中的动机律的解释中,就把动物和植物区分开来,认为植物只能对外界环境的刺激做出被动的回应,而动物却有了动机,能主动的去达到生命意志的目的。

也许很多人都会同意上述叔本华的观点,实际上这是对植物的误解。叔本华在描述主客体对立时,也未曾给植物一个地位,认为是哪个昆虫睁开了第一只眼时,这个作为表象的世界才开始存在。而实际上动物也是根据外界刺激所做出回应,越高级的动物,就越能够感受到丰富多样的刺激,就越能够灵活快速的做出反应。若是外界的刺激消失,那么我有理由相信,根据牛顿第一定律(误),人也会保持原先的状态,而不会做出任何活动。

有些人认为植物能够感受到世界是可笑的,但实际上,植物一定能够感受到温度、水分、阳光和无机物等它赖以生存的必须要素,从而做出不同的反应。实际上科学家也早已发现,一些植物能够感受到虫子撕咬叶片时的震动,从而分泌一些抵抗虫子的物质,驱赶虫子。这些也仅仅是我们目前知道的,就目前的情况而言,也能够下定论:震动、温度、水分、阳光和无机物是植物的世界,是植物对这个世界的认识。

认识物自体的重要前提是,假设宇宙总共的变化组合为N,表象所能表现的变化组合总数也为N,这样才能认识到物自体。

也因此,不但人可能认识物自体,连植物也可能认识物自体。只是表象的形式越是多种多样,表象的材料越是丰富,就越能够更快更完整的去认识世界的本质。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